证券代码:301325 证券简称:曼恩斯特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
暨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 权 激 励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3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 元/股(含),回购股
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本
次回购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6,6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43,892,660 股的 0.025%,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 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99,1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143,892,660 股的1.2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 64.93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45.3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0,541,514.01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第二期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799,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5%。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5,997,960 59.77% 85,997,960 59.77%
无限售条件股份 57,894,700 40.23% 57,894,700 40.23%
其中:第一期回购
787,700 0.55% 787,700 0.55%
专用证券账户
其中:第二期回购
1,799,100 1.25%
专用证券账户
合计 143,892,660 100.00% 143,892,66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