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1310 证券简称:鑫宏业 公告编号:2025-074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6,554,440 股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 543,500 股
后的总股本 136,010,9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鑫宏业 股票代码 30131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丁浩 曹博
电话 0510-88805888-808 0510-88805888-808
办公地址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通云南路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通云南路
79 号 79 号
电子信箱 sec@xhycable.com sec@xhycable.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14,575,627.28 1,038,973,058.03 5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831,201.69 64,705,716.06 -1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50,378,803.77 59,789,366.14 -15.74%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25,267,808.12 106,188,993.16 -688.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07 0.4760 -13.7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07 0.4760 -13.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2% 2.84% -0.4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末增减
总资产(元) 4,457,776,214.15 4,251,930,367.78 4.84%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286,759,401.78 2,279,434,515.55 0.32%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12,993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称 质 例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卜晓华 境内自 21.63% 29,400,000.00 29,400,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孙群霞 境内自 21.63% 29,400,000.00 29,400,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杨宇伟 境内自 18.54% 25,200,000.00 18,900,000.00 不适用 0
然人
无锡欧
原企业 境内非
管理合 国有法 2.81% 3,822,000.00 3,822,000.00 不适用 0
伙企业 人
(有限
合伙)
淮安爱
兴众企
业管理 境内非
合伙企 国有法 2.51% 3,418,240.00 3,418,240.00 不适用 0
业(有 人
限合
伙)
中国建
设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永赢
先进制 其他 2.32% 3,148,076.00 0.00 不适用 0
造智选
混合型
发起式
证券投
资基金
丁浩 境内自 0.67% 910,000.00 682,500.00 不适用 0
然人
中信建
投证券
-中信
银行-
中信建
投股管 其他 0.61% 832,342.00 0.00 不适用 0
家鑫宏
业 1 号
战略配
售集合
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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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计划
莫祥妹 境内自 0.51% 687,540.00 687,540.00 不适用 0
然人
BARCLAY 境外法
S BANK 人 0.32% 433,432.00 0.00 不适用 0
PLC
1、卜晓华、孙群霞、无锡欧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淮安爱兴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有限合伙)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满 48 个月时终止。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2、卜晓华、孙群霞为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股管家鑫宏业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3、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构成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公司股东许阿生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70,000.00 股,实际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持有 357,200.00 股。公司股东沈建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
股东情况说明(如 有 131,400.00 股,实际持有 271,400.00 股。公司股东施洪鸣通过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