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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08 深市 江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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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301308        证券简称:江波龙        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
  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2、投资金额: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4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将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
  投资回报,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1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
  品,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
  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和必要性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如单笔业务的存续期超过了额度有效期,则额度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进行。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的理财产品,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能够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三)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