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9 证券简称:卓创资讯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3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74 万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0.67 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13 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3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3 月 14 日为预留授予日,
以 20.67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13 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4.74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 激励工具: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 授予价格(调整前):23.17 元/股
4.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
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公告时总股本
的比例
1 姜虎林 董事长 8.00 6.67% 0.13%
2 叶秋菊 董事、总经理 5.00 4.17% 0.08%
3 鲁华 董事、副总经理 2.80 2.33% 0.05%
4 路永军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2.40 2.00% 0.04%
5 王永辉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20 1.00% 0.02%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2.40 68.67% 1.37%
(92 人)
预留部分 18.20 15.17% 0.30%
合计 120.00 100.00% 2.0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
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姜虎林先生。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
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 4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归属期 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 30%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在 2024 年三季报披露后授出,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归属期 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止
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 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归属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
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 2023 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扣非后净利润较 2023 年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4 年 10.00% 7.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5 年 20.00% 14.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6 年 30.00% 21.00%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
扣非后净利润 A≥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