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5 证券简称:美硕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亿元
2023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
客户家数 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2024年上市公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司(含A、B 涉及主要行业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股)审计情况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
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544家
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告 时间
投 华仪电 2024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资 气、东 年3月 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5%的范围内与华仪
者 海证 6日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电气承担连带责
券、天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任,天健已按期履
健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维,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琦,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汪健,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