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90 证券简称:东星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星医疗”)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7.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
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35,05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3%,最高成交价
为 21.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4,983,242.50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东星智慧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