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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研环境: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清研环境: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清研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6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2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257,320.00 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1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188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7 月 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 019 号清华大学

研究院 5层 C527

    咨询联系人:冯晓丹

    咨询电话:0755-86563163


    传真电话:0755-86535004
七、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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