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3 证券简称:聚胶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9 人(其中:刘青生先生、沃金业先生、周明亮先生、逄万有先生、SuiMartinLin 先生、罗晓光先生、葛光锐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天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SuiMartinLin 先
生、葛光锐女士、罗晓光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 2024 年度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反映了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
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事项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该事项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拟对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0%。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相关审计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初步拟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与公司 2024 年度相应费用金额一致。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不存在表决,一致同意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不存在表决,一致同意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董事陈曙光先生、刘青生先
生、范培军先生因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其中刘青生先生因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 Sui Martin Lin 先生、罗晓光先生、葛
光锐女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 Sui Martin Lin 先
生、罗晓光先生、葛光锐女士均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经营发展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的 2025 年经营发展计划结合了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实际发展目标的实现,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估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履职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五)审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