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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81 深市 科源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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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源制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301281        证券简称:科源制药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高春坡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邹晓虹先生、武滨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科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郑海英(已离任)、葛永波(已离任)、袁康(已离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靳黎娜、李文明、戴汇瑜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海英-已离任)、《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永波-已离任)、《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康-已离任)、《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靳黎娜)、《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文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汇瑜)。

  公司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自查情况表》,对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结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专项说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年度经营计划,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各任职人员的具体职责,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促进公司效益增长与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高春坡回避表
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 2025 年业务发展
的需要,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关联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992.07万元人民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关联董事高元坤、
邹晓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