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5-039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 号)核准,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 A 股股票33,36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7.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720,000.0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85,154,160.95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5,565,839.05 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已经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5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96,629,368.87 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59,968,066.04
减:项目资金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研发中心 39,702,535.55
项目建设节余)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6,732,097.27
其中:年产 120 吨原料药建设项目 14,825,031.3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143,692.59
智能化特色原料药配套产业链项目 2,763,373.32
加:2025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63,327.24
加:赎回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其收益 2,732,608.41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6,629,368.8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及保荐机构华泰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公司已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 集 资 金 注销前账户余
用途 额(人民币元)
新 天 地 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研 发 中 心
业 股 份 有 公司长葛支行 262483734191 建设项目 39,702,535.55
限公司
注: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剩余 39,702,535.55 元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后,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 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 955103266888888 11,810,600.77 银行存款
昌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57040180802715688 47,288,173.07 银行存款
司许昌长葛支行
中信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8111101012301562277 30,595.03 银行存款
合计 59,129,368.87
2、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银行结构性存款形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为
237,500,000.00 元,明细如下:
签约银行 产品类型 金额(万 起止日 产品预期年
元) 化收益率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保最低 1,500.00 2025/6/3 至 1%/1.75%
司许昌分行 收益型 2025/7/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保最低 5,000.00 2025/6/3 至 1%/1.8%
司许昌分行 收益型 2025/9/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保最低 3,000.00 2025/6/19 至 1.0%/1.8%
司许昌分行 收益型 2025/8/1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保本保最低 5,000.00 2025/6/19 至 1.0%/1.8%
司许昌分行 收益型 2025/9/19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保本浮动收 4,000.00 2025/6/30 至 1.0%/2.05%/
限公司许昌长葛支行 益型 2025/9/30 2.15%
中信银行郑州金水路 保本保最低 5,250.00 2025/4/9 至 1.05%/2.13
支行 收益型 2025/7/8 %
合计 23,750.00
三、2025 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之外,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财务收益,该项目实施可有效提高研发效率,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从而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6,178,143.70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1,367,043.12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1663 号)。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
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21,386,253.73 元置换已用
银行承兑支付的补流资金、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89,587,511.11 元置换已用银行承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综上所述,公司将募集资金人民币 110,973,764.84 元置换已用银行承兑支付的补充流动资金和募投项目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023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投资产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