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301269 深市 华大九天


首页 公告 华大九天: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华大九天: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与包括上海卓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在内的 35 名交
易对方签署《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芯和半导体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本次交易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及进展公告中对本次交易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等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交易主要历程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大九
天,证券代码:301269)自 2025 年 3 月 17 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
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披露的《北京华大九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及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北
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告编号:2025-027,公告编号:2025-030)。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组织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论证商讨,组织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核心条款进行了谈判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并在重组预案、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本次交易事项筹划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鉴于交易各方在对本次交易进行协商和谈判后,未就交易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公司及交易各方拟终止本次交易,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披露重组草案,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是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的终止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