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9 证券简称:普瑞眼科 公告编号:2025-037
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3,740.476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3.65 元,共计募集资
金 125,867.0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10,673.5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5,193.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和上市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5,299.9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893.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4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09,893.57
项目 序号 金额
项目投入 B1 62,412.99
利息收入净额 B2 2,949.0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B3
25,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2,259.87
项目投入 C1 3,024.88
利息收入净额 C2 159.2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 C3 25,000.00
本期发生额 入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划 C4 25,000.00
出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5 6,528.38
项目投入 D1=B1+C1 65,437.8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108.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D3=B3-C3+C4 25,000.00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5 8,788.2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13,775.7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775.96
差异[注] G=E-F -0.25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0.25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与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3年4月,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存放于广发银行原超募资金专户(银 行账号:9550880218058500819)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转存至杭州 银行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101040160002309455)。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全资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签约时间 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马鞍山昶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湖北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长春市朝阳区普瑞眼科医院有限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2023 年 1 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责任公司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广州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1 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哈尔滨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深圳普瑞眼科医院 2023 年 4 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深圳普瑞国际眼科医院 2023 年 11 月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重庆远志益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