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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医疗:关于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暨补充说明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9

华康医疗:关于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暨补充说明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暨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概述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签署了《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参与认购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弘盛厚德”或“产业基金”)5.4053%的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023年3月15日,产业基金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备案情况

  近日,该产业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3年04月17日

  备案编码:SZR954


  公司将根据产业基金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补充说明

  1、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式

  投资产业基金作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公司作为投资产业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不实际参与产业基金的运营管理,对产业基金不享有控制权,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投资相关事项均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处理。

  2、投资运作方式及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的投资运作方式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

  投资范围:医疗健康行业。

  公司是一家现代医疗净化系统综合服务商,致力于解决医疗感染问题,并为各类医院提供洁净、安全、智能的医疗环境,主营业务包括医疗净化系统研发、设计、实施和运维,相关医疗设备和医疗耗材的销售。主要产品及服务类别包括:(1)医疗净化系统集成;(2)医疗设备销售;(3)医疗耗材销售;(4)医疗净化系统的运维服务。

  截至2022年9月末,公司营业收入778,820,747.84元,其中:医疗净化系统集成收入占比
83.33%;医疗设备销售收入占比1.61%;医疗耗材销售收入占比13.20%;医疗净化系统的运维服务收入占比1.16%。

  公司专注于为医疗机构提供综合服务,未来也将围绕医疗领域进行业务拓展。此次参与该产业基金,公司将借助基金管理公司专业的投资经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和大量的医疗行业资源,发现优质同行企业,通过股权合作、业务协同或学习优秀的管理经验等方式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合作,进一步促进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的业务增长,从而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公司参与投资产业基金前,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超募资金永久补流事项审议通过之日与本次签署投资基金合伙协议时间间隔超过12个月,且本次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投资基金投向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或者市场化运作的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和扶贫公益基金等投资基金,不适用前款规定。”。

  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4、其他说明:“特殊有限合伙人”设置及费用收取、收益分配情况

  4.1关于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中对于“特殊有限合伙人”的设置,从法律角度来看其属于《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限合伙人范畴,《合伙企业法》条款: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十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弘盛厚德除“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基金管理公司”)为
“普通合伙人”,其他投资者都属于“有限合伙人”,之所以使用“特殊有限合伙人”的名称,主要是与其他投资者(即合伙协议中的“一般有限合伙人”)进行区分,不是法律定义的名称。
  “特殊有限合伙人”(海南弘盛厚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由弘盛厚德的委派代表江厚佳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法人盛海峰两位构成,两位合伙人均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员工,实质为基金管理公司经营及投资人员。“特殊有限合伙人”设立目的主要是用于基金管理公司投资团队进行项目跟投,是基金管理公司对于投资人员的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捆绑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人员与产业基金的利益来达到保障“有限合伙人”投资者权益的目的。

  4.2费用收取、收益分配情况

  (1)管理费:鉴于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人员(“特殊有限合伙人”)自身参与产业基金经营、投资、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事项,因此基金管理公司不收取“特殊有限合伙人”管理费。

  (2)收益:产业基金收益包括基本收益和超额收益,基本收益按有限合伙人(“一般有限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只有在产生超额收益时才会有超额收益
分配。基金管理公司享有产业基金20%的超额收益是私募基金行业通行的收益分配原则,即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人员(“特殊有限合伙人”)共享产业基金20%的超额收益。

  合伙协议中“特殊有限合伙人”的10%超额收益,是基金管理公司将本属于自己的超额收益切割50%用于奖励项目投资人员在项目投资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旨在激励团队挖掘更优质的投资项目以及做好投后管理等具体工作,而基金管理公司获得的10%超额收益将留存于基金管理公司的长期发展或在其股东间进行分配。

  四、备查文件

  《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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