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2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刘杰先生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左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潘左熠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需要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潘左熠先生简历
潘左熠,男,199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税务师。2014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北京金陵华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
任北京华软知识产权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 年 7 月至 2024 年 12
月,任湖南中技华软知识产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2020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中金税慧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法定代
表人;2023 年 7 月至今,任湖南省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河豚家族科技产业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3 月至今,任成都灌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1 月至今,任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潘左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