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2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86,300.00 万元
2023 审计业务收入 354,100.00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211,500.00 万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司(含 A、B 股) 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
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
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 50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刘钢跃 周毅 戚铁桥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 年 2010 年 2010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1997 年 2008 年 2008 年
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1997 年 2010 年 2010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2023 年 2023 年 2021 年
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了海 近三年签署了华 近三年签署了双环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顺新材、岳阳林 菱钢铁、克明食 传动、慈星股份、
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纸、湖南投资等 品、五新隧装等 旺能环境等上市公
上市公司年度审 上市公司年度审 司年度审计报告
计报告 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期
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