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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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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提名委员
会审核,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推选沈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其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后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沈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纽泰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4 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伟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09
年 5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2011 年 3 月至 2016
年 4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 年 4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山东大
学法学院院长、教授;2019 年 1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和 3.2.4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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