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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5 深市 恒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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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年 4月 18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
 中董事王兴斌先生、武建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书忠先 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全体董事汇报了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体董事认
 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 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了 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独立董事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武建伟先生分 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并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及 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 103,380,000 股扣除截至当
 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880,046 股后的股本 101,499,954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2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42,629,980.6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 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正常,本次预计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能够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4 票,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
联董事周书忠、周恒跋、应灵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全部董事均为关联方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现有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增加“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是公司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