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本次拟续聘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2024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 年上市公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司(含 A、B 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7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批发和零售业(1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农、林、牧、渔业(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建筑业(10),房地产业(9),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采矿业(7),金融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综合(4),卫生和社会工作(1),住宿和餐饮业(0)。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已完结(天健会计
华仪电气、 普通合伙)作为华仪电气 师事务所(特殊普
东海证券、 2017 年度、2019 年度年 通合伙)需在 5%
投资 天健会计师 2024 年 3 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 的范围内与华仪电
者 事务所(特 月 6 日 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气承担连带责任,
殊普通合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伙)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特殊普通合伙)
担连带赔偿责任。 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姓名 郑俭 余红健 邹甜甜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8 年 2019 年 2017 年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 2004 年 2014 年 2014 年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2008 年 2019 年 2017 年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 2023 年 2023 年 2021 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注 1 注 2 注 3
[注 1]2024 年度,签署晋亿实业、浙江恒威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
度,签署华统股份、士兰微、和仁科技、新凤鸣、可靠股份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签署华统股份、华星创业、松霖科技、一鸣食品、士兰微、新凤鸣、华康股份、可靠股份、和仁科技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注 2]2024 年度,签署浙江恒威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注 3]2024 年度,复核正裕工业、松霖科技、浙江恒威、宏达小贷 2023
年度审计报告;2023 年度,签署纳睿雷达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复核浙江恒威、
松霖科技 2022 年度审计报告;2022 年度,签署冠盛股份、赛意信息 2021 年度
审计报告,复核浙江恒威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经验与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及时出具审计报告。董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认真审查,仔细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并从资质条件、质量管理水平、风险承担能力等多维度进行了评审,认为其诚信状况良好,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符合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要求,一致得出许可其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评价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