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既定的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相匹配。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权益
分派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利润分配基准:2024 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7484 号《审计报告》,2024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24,125,093.96 元,合并报表
层面实现净利润 129,671,757.5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 353,851,838.86 元,资本公积为 892,762,852.30 元;合并报表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79,318,114.20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报告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53,851,838.86 元。
股本基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333,400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 100,241,600 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333,4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 1,091,800 股后的 100,241,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股利 3.00 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0,072,4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7,040,994.46 元,结合上述年度分红方案,本年度现金分红预计金额和股份回购的总额为 47,113,474.46 元(不含股份回购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36.33%。
(二)如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072,480.00 30,262,020.00 50,666,7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9,671,757.56 121,655,985.22 122,732,930.6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2,424,953.92 21,054,084.99 20,453,388.37
营业收入(元) 702,042,569.06 588,117,494.29 580,268,946.2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79,318,114.2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53,851,838.8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1,001,2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4,686,891.14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11,001,2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3,932,427.28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3.42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九章“风险警示”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 3000 万元,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超过 15%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超过 3 亿元的除外”,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11,001,200.00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89.02%,经对照相关规则条款,公司未触及上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所处行业为锌锰电池制造业,近年来行业发展稳中有进,公司也持续聚焦主业,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秉持兼顾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的原则,合理制定分红政策,积极探索多元化分红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目前公司发展阶段虽属成长期,仍有重大项目处于投建实施状态,但盈利能力稳健、经营模式稳定、负债率低、偿债能力强,拥有足够的资金回报投资者,支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顺利实施。
2.公司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
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50,000,000.00元、50,000,000.00 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32%、3.57%,最近两个年度占比均低于 50%。
综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安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企业经
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