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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是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2-12


证券代码:301218          证券简称:华是科技          公告编号:2025-
013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
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成员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俞永方先生(董事长)、叶建标先生、温志伟先生(副董事长)、陈碧玲女士

  2、独立董事:殷慧敏女士、周丽红女士

  第四届董事会由 4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简历附后)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成员

      审计委员会            殷慧敏            周丽红、俞永方

      提名委员会            周丽红            殷慧敏、叶建标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俞永方            叶建标、陈碧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周丽红            殷慧敏、俞永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即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殷慧敏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第四届监事会成员

  1、非职工代表监事:章忠灿先生(监事会主席)、刘瑞金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俞伟娜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
事 1 名,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内均不曾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上述监事(简历附后)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一)总经理:叶建标先生

  (二)副总经理:温志伟先生

  (三)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陈江海先生

  (四)财务总监:陈碧玲女士

  (五)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叶海珍女士

  (六)证券事务代表:褚国妹女士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会秘书叶海珍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褚国妹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简历附后)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海珍、褚国妹

  联系电话:0571-87356421

  传真:0571-28000066-8832

  电子邮箱:hskj@zjwhyis.com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嘉企路 16 号华是科技园 A 座证券事务部
  特此公告。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2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俞永方先生,男,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浙江大学自动化仪表及装置专业,拥有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全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等证书;1995
年 3 月至 1998 年 6 月,历任浙江大学智能控制技术工程公司工程部经理、副总
经理;1998 年 6 月创办华是有限,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6 年 3 月至今,任华
是科技董事长、党支部书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俞永方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78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35%。俞永方先生与叶建标先生、章忠灿先生签订有《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俞永方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叶建标先生,男,197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专业,拥有高级工程师、全国 注册一
级建造师、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证书;1995 年 8 月至 1998 年 5 月,任浙
江大学智能控制技术工程公司技术员;1998 年 6 月创办华是有限,任副总经理;
2016 年 3 月至今任华是科技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船家宝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杭州佑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今任杭州声飞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2 年 1 月至今任杭州华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4 月
至今任杭州华是杭御船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杭州余杭交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宁波城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建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6%。叶建标先生与俞永方先生、章忠灿先生签订有《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叶建标先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叶海珍女士为堂兄妹关系。除此之外,叶建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温志伟先生,男,197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武汉工程大学工业自动化系。拥有高级工程师、全国注册一级建造师、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安防智库专家等证书;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
任杭州迪美化纤有限公司技术员;1998 年 6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华是有限工程
部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华是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 年 6 月至今
任杭州惠航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 4月至今任杭州振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6 年 3 月至今,任华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船家宝
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5 月至今任杭州佑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华是科技副董事长。2022 年 1 月至今任杭州华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监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杭州余杭交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2 月至
今任杭州丞是制造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温志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14,8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除此之外,温志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