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213 深市 观想科技


首页 公告 观想科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观想科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观想科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

    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何云先生结合其个人工作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经慎重考虑后,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位,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何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不符合独立董事过半数的要求,其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何云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何云先生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原定任期为
2026 年 4 月 12 日(连续任职满 6 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云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何云先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在公司内部控制、战略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了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
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申可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履责的有效性,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各位独立董事的背景及专业,对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调整后如下:

  1、战略委员会:魏强(召集人)、王军、申可一;

  2、审计委员会:刘光强(召集人)、何熙琼、王军;

  3、提名委员会:何熙琼(召集人)、刘光强、魏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可一(召集人)、魏强、刘光强。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可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附件

  1、申可一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1、申可一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 4 月出生,西北工业
大学航空电子工程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现任成都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历任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航空电子工程师,参与我国多个机种航电系统的研发设计;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香港东高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金融控股集团上市办总经理,参与和主导完成了多起投融资及并购,涉及电信、工业制造、军工等多行业。

  截至目前,申可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申可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申可一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申可一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申可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