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195 深市 北路智控


首页 公告 北路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二级筛选:

北路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2-07-27

北路智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 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 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 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 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anjing Bestway Intelligent Control Technology Co., Ltd.)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 5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2,192.029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  产管理计划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562,034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2.56%。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71.17 元

发行日期          2022 年 7 月 21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和板块

发行后总股本        8,768.116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7 月 27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四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处于主要服务煤炭行业的智能矿山行业,其行业需求虽不与煤炭价格行情的常规波动直接关联,但受我国煤炭行业相关产业政策及存量煤矿改造建设影响较大,因而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会对智能矿山行业发展产生影响。进一步而言,煤炭行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其行业状况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显著相关,所以公司经营不可避免地受到国家宏观经济环境和煤炭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尽管 2016 年以来我国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显著,落后产能逐步淘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我国煤炭行业效益显著提升,且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发布的《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我国煤炭产量在“十四五”期间仍有增长空间,但近年来受贸易保护主义冲击、新冠疫情全球化蔓延等因素的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不及预期,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并将随之带来煤炭行业的周期性波动风险。未来若宏观经济环境、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下行,公司主营业务将会受到较大不利影响,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智能矿山信息系统,其是促进我国煤炭行业转型升级、智能化建设的重要组成,能够实现煤矿生产的安全提升、减员增效以及节能降耗,因此公司主营业务与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煤炭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煤矿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鼓励智能矿山行业发展的政策,大大提升了国家对煤矿智能化建设领域的资源投入,并拉动了领域内对相关产品需求的不断增长。如果未来国家的产业政策发生重大调整,收紧相关政策措施,导致与智能矿山行
业相关的市场需求缩减,而公司不能在经营和产品技术上及时调整以适应相关政策的变化,这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三)与郑煤机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且将持续存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郑煤机销售智能矿山装备配套产品,该类产品毛利率较高,报告期各期向郑煤机销售金额分别为 2,410.85 万元、9,825.13 万元和9,290.61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5%、22.55%和 16.07%,占比较高且郑煤机于 2020 年 9 月完成对公司的增资入股并成为公司关联方,双方之间交易形成关联交易。郑煤机目前为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与郑煤机的合作仍将持续存在。随着公司其他业务的持续开拓,与郑煤机关联交易的占比预计将降低,但仍不排除双方视业务发展情况、市场发展情况等而扩大业务合作范围的可能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郑煤机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化方式开展,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但发行人面临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导致的经营风险,未来若郑煤机经营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除所得税税率优惠外,公司还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税收优惠
金额分别为 2,456.01 万元、2,315.98 万元和 2,915.75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
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为 45.05%、20.41%和 18.5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1 年 10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
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路软件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享受按 13.00%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报告期内,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金额分
别为 1,001.66 万元、1,330.69 万元和 1,387.26 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扣除股份
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为 18.37%、11.73%和 8.81%。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等政策,税收优惠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重较高,如果国家上述税收优惠政
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具备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的资质,则公司可能面临利润水平降低、经营业绩下滑等风险。

    (五)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随着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不断推进以及工业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持续加速渗透,智能矿山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各类产品更新频率大大加快,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加速变化,这要求公司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持续的研发投入,根据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进行持续创新,不断调整优化产品的性能和功能,从而持续推出适销对路的产品。

  若未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和产品技术的演进路线,快速响应市场需求、有效完成产品的成熟应用和技术迭代,公司将无法适应客户与时俱进的迭代需要,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经营能力将受到损害。

    (六)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终端客户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项目成果须经相关机构层层验收,并受到采购预算及拨付流程、内部付款审批程序的影响,因此付款周期较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应收账款余额(含合同资产)分别为 5,208.45 万元、7,482.71万元和 10,027.32 万元,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含合同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5.59%、35.52%和 32.14%,应收账款逾期占比相对较高。

  另一方面,报告期内随着业务合作深化,公司对重要客户郑煤机和三一重装的信用政策有所放宽,该等信用政策变动使得公司 2021 年末应收账款增加2,242.69 万元,占公司审定应收账款余额(含合同资产)的比例为 7.19%,使得
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减少 95.31 万元,占公司审定净利润的比例为 0.65%,使得
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575.74 万元,占公司审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为 9.27%。因此,公司对郑煤机和三一重装的信用政策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有一定负面影响。

  尽管公司最终客户大多数为信誉状况良好的大型国有企业,但仍存在部分客户因暂时性财务困难等情况而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情形,基于谨慎考虑,公司对该类客户的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 1,448.38 万元,计提比例为 48.63%。其中,公司对永
煤控股的应收账款余额 1,841.51 万元,逾期金额 936.48 万元,公司已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668.21 万元,计提比例 36.29%;对河南大有的应收账款余额 908.34 万
元,逾期金额 517.88 万元,公司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38.86 万元,计提比例48.31%。若未来应收账款对资金的占用超过公司能力范围或客户经营情况恶化导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进而单项计提金额进一步增加,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假设公司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永煤控股和河南大有的应收账款全
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将减少 1,396.36 万元,上述模拟全额计提对净利润的影响额占公司 2021 年度审定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9.47%和 10.01%,模拟全额计提后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将减少为 13,345.22 万元和 12,558.29 万元。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根据《关于首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