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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26

菲菱科思: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301191,
证券简称:菲菱科思)股票交易价格在 2023 年 6 月 19 日、6 月 20 日、6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董事会通过通讯、现场及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公司监事朱行恒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12,000 股,若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朱行恒女士目前处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公司监事江安全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48,500 股及因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相应转增的股份 14,550 股,两者合
计 63,050 股,江安全先生已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特定股东张海燕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其中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3 股,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
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上股东的减持风险。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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