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5 证券简称:鸥玛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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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和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均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股东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信心。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大华审字[2025]0011001594号《2024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公 司 2024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实 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70,100,174.2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71,226,984.80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122,698.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291,904,816.57 元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89,823,607.82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
的 可 供 分 配利 润 孰低 的 原 则 , 公司 2024 年 度 可 供股 东 分配 的 利 润 为
289,823,607.82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4年年度利润分派预案如下:
拟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3,417,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46,025,280.00元(含税)。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43,798,327.82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本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分红,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6,025,280.00元,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5.66%。
2、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到预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6,025,280.00 30,683,520.00 15,341,76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0,100,174.20 76,484,764.94 49,865,811.58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2,754,309.51 32,933,742.29 29,991,327.37
营业收入(元) 212,491,543.32 221,066,364.25 148,437,086.0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89,823,607.8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1,904,816.5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2,050,56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65,483,583.5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2,050,56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95,679,379.1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16.44%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9.4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原因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机构的分红指引,并尽可能满足投资人对现金分红的诉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进行现金分红,且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92,050,560.00元,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公司股东利益,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承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