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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81 深市 标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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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榜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11

标榜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81        证券简称:标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奇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陈南先生、沙昳女士、吴国忠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沈皓先生所作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 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7,839,811.21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8.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176,253.65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9.56%。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2 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拟以现有总股本 9,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400 万元;同时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 2,70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为 11,700 万股;本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规范公司管理运作、防范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 n )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
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中为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薪酬方案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中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 万元/年(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审议,董事会同意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沈皓先生、施明刚先生
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定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星期五)14:30 在江苏省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0)。

    三、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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