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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9

零点有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169        证券简称:零点有数      公告编号:2023-031

        北 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7号)同意注册,北京零点有
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18,059,944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39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182,314.1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934,157.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7日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592号)。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零点有数云评估”项目                      5,157.74        5,157.74

  2    “知识智谱”项目                            16,569.28        16,167.82

  3    “有数决策云脑”项目                        8,067.86        8,067.86

                    合计                          29,794.88        29,393.4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1、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担保。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同时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投入的需要,把握好资金管理节奏,提请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研判决定,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时,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明确好理财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
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述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五、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董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监事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及议案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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