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63 证券简称:宏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0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5)第 000964
号),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345,725.0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0,388,435.54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38,843.55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99,902,034.66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
282,203,346.46 元,股本总数为 81,600,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原则,202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2,203,346.46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4 年末总股本 8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25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0,200,000 元,本
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0,200,000 元。2024 年度现金分
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 10,200,000 元,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7.78%。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份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00,000 20,400,000 20,4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1,345,725.07 48,771,130.07 51,060,971.75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3,147,373.16 38,548,581.83 40,691,906.15
营业收入(元) 651,712,544.65 697,044,411.84 808,213,177.1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99,902,034.6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2,203,346.46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1,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40,392,608.96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1,000,00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2,387,861.14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5.21%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高于 3,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