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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楼新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1160          证券简称:翔楼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5月28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2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厂 区2楼会议室,苏州市吴江区学营路285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1,053,314股,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的股份为 3,728,955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7,324,359股。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9人,代表股份30,444,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39.37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30,253,162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39.1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9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24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1,400,9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8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209,2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563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
19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0.2479%。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0%;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7%;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9,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4%;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07%;反对1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0%;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5,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80%;反对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制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656%;反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656%;反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27%;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股东钱和生、唐卫国、张玉平、张骁、曹菊芬、钱亚萍、钱雅
 琴、金方荣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制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2,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1%;反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3%;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39%;反对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90%;弃权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424,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27%;反对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67%;反对2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0,428,4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1%;反对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1,38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93%;反对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以上股东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