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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6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共计 13 个议案,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凤霞路东 039 号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大永先生主持。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计 47人,代表股份数为100,303,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为100,08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4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数为218,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4,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01%;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4,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01%;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4,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01%;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4,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01%;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43,5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1%;
反对 60,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58,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776%;反对 60,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2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3,5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9%;
反对 20,1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8,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892%;反对 20,1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4,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01%;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4,9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9,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301%;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3,3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8,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68%;反对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00,283,34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8%;
反对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98,1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068%;反对 20,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陈朝晖、张世钰作为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前述关联股东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1,193,200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

  同意 99,091,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1%;
反对 18,7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