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的,自激励对象身故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有权要求激励对象继承人以激励对象遗
产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6,082,4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23,134,0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43元/股调整为8.26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为1,362,90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36,082,400 股变更为 135,917,400 股,
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变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 100,177,200 73.62% -165,000 100,012,200 73.58%
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7,916,400 5.82% 0 7,916,400 5.82%
股权激励限售 3,268,800 2.40% -165,000 3,103,800 2.28%
股
首发前限售股 88,992,000 65.40% 0 88,992,000 65.48%
二、无限售条 35,905,200 26.38% 0 35,905,200 26.42%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36,082,400 100.00% -165,000 135,917,400 100.00%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以及1名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涉及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回购注销条件的成就进行了核实,认为: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条件成就。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非因执行职务原因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离职员工以及身故员工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000 股,回购价格为 8.26 元/股加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存款利息。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