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8 证券简称:强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5-038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并新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
1、公司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总股本73,886,6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331,973.2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不送红股。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注册资本增至103,441,270股,相应修订《公司章程》。
2、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相关修订的核心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监事会的部分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章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修订、制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并修订或制定了公司部分相关的管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1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3 《独立董事制度》 修订
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修订
5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修订
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7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8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9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10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11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12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1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1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修订
1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修订
16 《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修订
17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18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19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修订
20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2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 修订
法》
23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24 《舆情管理制度》 修订
25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定
2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
27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制定
28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公司上述管理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1至2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3至5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制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5年6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瑞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