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5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股份总数、注册资本等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50万股。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100094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0,749.58万元变更为40,999.58万元,公司总股本由30,749.58万股变更为40,999.5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为维护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为维护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下简称“《证券法》”)、《深 “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第一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范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则》(以下简称“《治理准 制订本章程。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以下简称“《章程指
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下
简称“法律、行政法规”),制
订本章程。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经深圳证
公司于【】年【】月【】日经深
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首次向社
第三条 后,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
币普通股10,250万股,于2021
股,于【】年【】月【】日在深
年12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元。 40,999.58万元。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第十条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
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 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
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
第十一条 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
财务负责人。
提供必要条件。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股,均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999.58万
第十九条
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第二十三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条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他公司合并;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划或者股权激励;
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股东权益所必需。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
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九
购入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 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
条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 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
制。 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 的除外。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
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法院提起诉讼。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
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
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
事会在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