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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126 深市 达嘉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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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7982 元/股;

    2、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由 13.76 元/股调整为 13.6782 元/股。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
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5、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工作,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294 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4 年 3 月 4 日。
  6、2025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同意。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告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18 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价格进行如下调整: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P0-V=6.88-0.0818=6.7982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含预留):P=P0-V=13.76-0.0818=13.6782 元/股。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
格。)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6.88 元/股调整为
6.7982 元/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由 13.76 元/股调整为 13.6782 元/
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
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事项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作废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