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9 证券简称:正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公司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科学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步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二、《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修订情况
(一)本次修订及废止的主要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1 《公司章程》 修订 是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 修订 是
东会议事规则》)
3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修订 否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5 理办法》(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 修订 是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6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修订 是
8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 修订 是
9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 是
1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 是
1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 否
12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 修订 是
理制度》
13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修订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
14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 修订 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17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18 《总经理工作细则》 修订 否
19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0 《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1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2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3 《监事会议事规则》 废止 是
上述《公司章程》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逐
项审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第 1、2、3、5-10、12、
23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正强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公司” 或“本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1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章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杭
州正强万向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州正强万向节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公司。
2 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30109255783406A。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 91330109255783406A。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3 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
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
4 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
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
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5 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 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
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 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
6 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
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 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与股东发生争议的,应当采用
司与股东发生争议的,应当采用召开股东见面会、现场 召开股东见面会、现场说明会、调解协商、商业仲裁
说明会、调解协商、商业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7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8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 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