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8 证券简称:恒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8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公司股东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江投资”)计
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30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收到湘江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
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湘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湘江产业投 2025 年 9 月 24 日
集中竞价 28.46 元/股 600,000 0.54%
资有限责任 至 2025 年 11 月
公司 19 日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8,260,000 7.50% 7,660,000 6.95%
湘江产业
其中:无限售
投资有限 8,260,000 7.50% 7,660,000 6.95%
条件股份
责任公司
有限售
0 0 0 0
条件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湘江投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湘江投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同时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湘江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湘江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