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01 证券简称:明月镜片 公告编号:2025-004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利润分配方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K10136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176,785,928.28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183,590,872.55 元。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8,359,087.26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5,231,785.29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77,056,569.56 元,减去 2024 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60,219,785.4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382,068,569.45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01,512,100 股,公司
回购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779,482 股,拟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200,732,618 股为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00,366,309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024 年度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为 0 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0,366,309 元。因此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00,366,309 元,占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56.7728%。
基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进行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有关分红的规定,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0,366,309.00 60,219,785.40 40,302,42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6,785,928.28 157,543,021.14 136,218,335.29
的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34,988,497.55 27,999,922.76 22,369,466.61
营业收入(元) 770,297,786.61 748,743,207.89 623,065,041.2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469,887,456.09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 382,068,569.45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 200,888,514.4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56,849,094.90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00,888,514.4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 85,357,886.9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 3.9848%
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第 9.4 条第 否
(八)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200,888,514.40 元,高于 2022-2024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3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
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 41,917.72 元和243,537,317.06 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23%和 13.8946%,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5]第 ZK10136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