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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12-16

风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Yingkou FengguangAdvanced Material Co.,Ltd.

        (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风光股
份”)股票将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 公 司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www.cninfo.com.cn)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价格为 27.81 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26”,截至 2021 年 12月 2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4.41 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T-4日股票 2020 年扣  2020 年扣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收盘价(元 非前 EPS  非后 EPS  市盈率-扣非  市盈率-扣非
                        /股)  (元/股)  (元/股)  前(2020 年) 后(2020 年)

  利安隆  300596.SZ    43.18      1.43      1.41        30.21        30.66

 彤程新材  603650.SH    50.52      0.69      0.62        73.11        81.28

                        平均值                            51.66        55.97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2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0 年扣非前/后 EPS=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27.81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38.74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 2020 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200,00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7,421,95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扼要提示,欲详细了解,请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磊、隋松辰、王文忠、韩秀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98.33%的股权。本次发行后,王磊、隋松辰、王文忠、韩秀兰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3.75%的股份,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5 月和 8 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曾经存在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等不

规范情形。报告期(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6 月,下同)内,
发行人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机制,健全科学决策机制,未再发生过类似情形,为避免类似事项再次发生,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已经制定了严格的专项措施。但是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偏高,仍可利用控股权和主要决策者的地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日常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因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受阻酚类主抗氧剂、亚磷酸酯类辅助抗氧剂等单剂产品,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求成功开发出集成助剂产品,目前处于充分竞争情形,不排除未来出现新竞争者进入该市场或者原有竞争者加大产能,加剧本行业的市场竞争,导致发行人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数量下降,从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对发行人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发行人若不能在技术、管理、规模、品牌以及产品更新升级、工艺优化等各方面持续保持优势,其在未来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及经营业绩下降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异丁烯、苯酚为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其价格波动与原油价格变化有较强的相关关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占成本比重较高,如果未来苯酚、异丁烯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原油价格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发生较大变化,将对公司产品的毛利率产生一定影响。

  2021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异丁烯、苯酚受原油价格回升等因素影响出现大幅增长,其中异丁烯 2021 年上半年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22.09%,苯酚 2021年上半年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27.28%,丙烯酸甲酯 2021 年上半年平均采购单价较上年增长 44.98%,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增长使得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5%,2021 年上半年公司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6.47%(不考虑新收入准则影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3.99%;2021 年三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维持高位价格,2021 年 1-9 月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21.07%,仍维持在 9,356.52 万元的较高水平;同时,
公司预计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0年出现一定程度下滑,较 2019 年基本持平,仍维持较高水平。公司积极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转嫁到下游客户之中,公司针对部分中小客户已进行价格调整,对于部分大型客户根据价格调整机制进行价格谈判中,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持续增长,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价格增长成本转移给下游客户,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49.86%、51.08%、55.97%和 53.01%。公司主要产品为受阻酚类主抗氧剂、亚磷酸酯类辅助抗氧剂等单剂产品,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客户的需求成功开发出集成助剂产品,主要客户为中石油、中石化、国家能源集团等国内石化、煤化工大型企业。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由于自身原因或下游市场的重大不利变化减少了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安全生产的风险

  发行人属于精细化工行业,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苯酚、异丁烯等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温度、浓度及压力变化超过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公司不能按照规定维护检修设备,导致设备老化失修,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造成公司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此外,公司可能存在由于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从而致使公司加大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及加强安全检修与监测,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环境保护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集成助剂的生产过程是多种化学原料的混合,不涉及化学合成过程,抗氧剂单剂的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水,水也不参与反应,仅是用于调节温度,因此发行人生产过程不排放生产废水,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为废气。

  发行人 2018 年不在营口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当中。2019 年公司曾经因环保
部门加强了对 1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的管控治理而被列入营口市 2019 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报告期内发行人积极推进“煤改气”工作,于 2020 年全部拆除燃煤锅炉,不再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未来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加大对违法排污的处罚力度。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和标准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改进以达到相应的要求,公司可能因此遭受主管部门处罚,甚至可能被要求停产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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