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5-017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燕现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在报告期内任职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整体运作情况,公司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69,561,863.24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0,590,214.70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母公司本年
度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润为 517,057,645.37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513,811,100.72 元。
鉴于公司 2024 年度未能实现盈利,结合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在 ESG 方面的具体实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共计 85 万元(含税),
其中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0 万元(含税),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费 用 15 万 元 (含税 ) 。 具 体 内容 详见 公 司 同 日 披露 于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清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确保董事会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聘任潘金良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潘金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本项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中涉及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在常州总部 507
会议室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