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87 证券简称:可孚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0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 426 号高桥大健康医药城 8 楼 801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敏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4,988,3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20,554,85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0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433,5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4,433,53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6 人,代表股份 4,433,5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625%。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敏先生、张志明先生、薛小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张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4,869,870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15,018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268%。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志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4,869,84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14,996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263%。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志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薛小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4,869,943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15,091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285%。
本议案获得通过,薛小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宁华波先生、沈楠女士、周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宁华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4,870,064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15,21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312%。
本议案获得通过,宁华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沈楠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4,870,0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15,239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318%。
本议案获得通过,沈楠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周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4,869,839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314,987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97.3261%。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24,972,187 99.9870% 11,200 0.0090% 5,000 0.0040%
中小股东 4,417,335 99.6346% 11,200 0.2526% 5,000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项目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105,364,078 99.9782% 17,600 0.0167% 5,400 0.0051%
中小股东 4,410,535 99.4812% 17,600 0.3970% 5,400 0.1218%
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林、张熙子
3、结论性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