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42396号
目 录
专项鉴证报告 1
附件 4
关于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1]42396号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
的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
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在此基础上依据所取得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
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本报告的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以下无正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附件: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胜智能”)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百胜智能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以及 2021 年 8 月 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2603 号文同意百胜智能注册申请的批复,百胜智能首次公开发行 4,446.666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百胜智能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0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3,757,336.36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7,901,450.6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5,855,885.7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08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 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7,094.71 27,094.71
2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731.49 3,731.49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4,759.39
合计 60,826.20 35,585.5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1,248,876.13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1,248,876.13 21,248,876.13
合计 21,248,876.13 21,248,876.13
四、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40841 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7,901,450.64 元,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018,867.92 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不含增值税)29,081,395.25 元后,剩余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3,801,187.47 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
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的金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类别 预先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886,792.45 1,886,792.45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2,339,622.64 2,339,622.64
3 律师费用 471,698.11 471,698.11
4 其他发行费用 410,314.46 410,314.46
合计 5,108,427.66 5,108,427.66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实施
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智能出入口安防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1,248,876.13 21,248,876.13
2 已支付发行费用 5,108,427.66 5,108,427.66
合计 26,357,303.79 26,357,303.79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