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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液压: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邵阳液压: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79        证券简称:邵阳液压        公告编号:2024-013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粟武洪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
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岳海先生所作的《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盈利能力,
在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董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0,364,58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津贴和薪酬方案予以确认,制定如下津贴和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不再领取其它报酬;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津贴和薪酬方案予以确认,制定如下津贴和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福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结合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其公司发展的实际
需求,现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预计,其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宋超平、唐小琦回避
表决,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此议案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贸易融资、超短融票据授信、建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等业务(具体授信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同意公司以其资产为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贷款、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需经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公司制度及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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