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1076 深市 新瀚新材


首页 公告 新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新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公告日期:2021-10-08

新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新瀚新材                                  股票代码:301076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SINO-HIGH(CHINA)CO.,LTD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崇福路 51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二〇二一年十月


                      特别提示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发行人”、“本
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例为 44%、跌幅限制比例为 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A股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
股本为 7,960.00 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1256%。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差异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26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截至 2021 年 9 月 14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C26)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8.18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31.00 元/股对应的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36.47 倍,低于中证指数
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4 日(T-3 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创新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要求较高,产品研发周期相对较长,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是保持公司当前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因素。为保持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及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公司需要准确判断下游市场需求及技术发展趋势,不断研发新技术及新产品。

  虽然公司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并在技术工艺等方面取得了多项研发成果,但在产品研发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致研发失败的风险;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根据行业内变化做出前瞻性判断、快速响应与精准把握市场,不能很好应对新产品研发中存在的风险,技术水平无法满足市场要求,则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技术风险

    1、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生产工艺等核心技术是公司的重要财产,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关键因素。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已采取申请专利权、建设技术保密制度、与技术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等多种措施保护公司知识产权安全。若公司上述措施未能对公司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技术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向外泄露技术秘密、或公司技术秘密被竞争对手所窃取和模仿,将可能损害公司的竞争优势,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持续创新和后续研发的重要基础。虽然公司高度重视培养、引进和激励高素质的科研人才和技术人员,不断完善技术人员的培养、激励、升迁和约束机制,但随着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内人才竞争也日益激烈,无法排除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若公司技术人员流失,可能导致公司新产品技术的流失、研究开发进程放缓,从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法律风险

    1、环保风险

  公司作为化学制品生产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环境污染物。尽管公司目前已拥有完善的环保设施,取得相应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等文件,但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若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则势必会导致公司环保投入的增加,从而提高公司运营成本,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而且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若公司出现环保设备使用不当或废物排放不合规等情况,将可能受到罚款、停限产等行政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作为化学制品生产商,公司部分原材料属于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安全风险。虽然公司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受到安全生产部门处罚,但仍不能排除未来因作业人员违规操作、安全监管不严格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可能面临罚款、停产整改等行政处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而且随着国家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要求的不断提高,若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要求和标准,则公司需要增加购置安全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或采取其他安全生产措施,将导致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增加,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供应商、客户由于环保及安全生产要求发生停、限产,“能耗双控”政策持续收紧,从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风险

  针对制造业企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期内中央环保督查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省环保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对制造业企业
的环保和安全生产检查。尤其是 2019 年 3 月 21 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
化工园区某企业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全国各地进一步加强了对化工园区进行整顿治理,公司个别供应商被要求停产。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1 年 9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全国各地“能耗双控”政策相继推出,特别是云南、陕西、江苏等地相关政策收紧。如未来政府部门对环保、安全生产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措施,将可能对本公司供应商或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能耗双控”政策持续收紧可能使公司生产活动受到限制,进而对公司的原料供应、产品销售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主要客户流失及销售费用率增加的风险

  精细化工行业系技术、资本密集型的高壁垒行业,我国由于具有巨大的消费市场,成为国外大型化工企业进行投资的重点对象。该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技术研发能力强、生产规模大,并通过直销、在大陆独资或合资建厂等方式不断发展精细化工品的生产经营,对国内企业构成了较大的竞争压力。因公司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日益扩大的市场容量,可能会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外厂商参与竞争。

  2018 年,营口兴福年产 2,000 吨 DFBP 项目投产,公司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
料领域的市场竞争加剧,叠加中美贸易战、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
DFBP 销量有所波动,分别为 819.04 吨、701.75 吨和 756.84 吨。报告期内,
SYMRISE(德之馨)是发行人前五大客户之一,亦是 HAP 产品的第一大客户,发行人对 SYMRISE(德之馨)HAP 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542.62 万元、3,216.20
万元和 2,702.06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3.29%、11.02%和 9.39%,占 HAP
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0.53%、65.95%和65.94%。2016年,公司与SYMRISE(德之馨)共同申请“纯化 4-羟基苯乙酮的方法”的发明专利,SYMRISE(德之
馨)可以自行提纯 HAP 粗品;未来若 SYMRISE(德之馨)自行提纯 HAP 粗品
的产量增加,则其可能减少或终止向公司采购 HAP 产品,进而发生公司 HAP 产品主要客户流失及销售收入大幅度减少的风险。若其他企业掌握了相关生产技术,采用低价竞争等策略激化市场竞争态势,将可能导致出现产品供给扩大、销售价格下降等市场竞争风险。届时,公司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甚至主要客户亦可能减少或终止与公司合作,导致公司主要客户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销售收入进一步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1.39%、1.60%和 1.48%,假设其他条件
不变,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增长 10%,公司净利润将分别减少 31.58 万元、39.71 万元和 36.24 万元,净利润变动率分别为-0.50%、-0.53%和-0.51%。如果公司不具备持续技术开发能力,生产规模不能有效扩大,产品质量和性能不能有效提升,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销售费用率增加,给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单一产品客户销售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就各类主要产品而言,公司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和化妆品原料两类产品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向 SOLVAY(索尔维)的销售金额占特种工程塑料核心原料的销售金额比例分别为 64.79%、54.97%和 55.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