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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精工: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072      证券简称:中捷精工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本次回购注销数量合计为8,815股。

  2、回购价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1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8,815股,并同意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元/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对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4、2024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4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4年10月3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7、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11月1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9、2024年12月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确认公司向3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4,87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4年12月6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815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由公司按授予价格(扣除现金分红影响)回购注销,即本次回购价格为12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款共计人民币105,780元,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05,054,800股减至105,045,985股,公司将依法履行减资程序,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7,914,877      -8,815      37,906,06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7,139,923          0        67,139,923

            合计              105,054,800      -8,815    105,045,985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根据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审议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对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815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中捷精工本次回购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尚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中捷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