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7 证券简称:显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启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事长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启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启盈”)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
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72,3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44,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合计减持不超过 2,917,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涓的一致行动人南京启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南京启盈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25 年 10 月
南京启盈 集中竞价交易 20 日至 2025 972,300 0.9999
创业投资 年 10 月 23 日
32.07
合伙企业 2025 年 10 月
(有限合 大宗交易 20 日至 2025 1,944,700 2.0000
伙) 年 10 月 28 日
合 计 - - 2,917,000 2.9999
注: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972,300 股,剩余可减持额度 60 股低于一手(100
股),已无法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卖出。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1,944,700 股,剩余可减持额度 20 股不满足大宗交易单笔交易数量的最低要求,已无法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卖出,故南京启盈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南京启盈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 30.32 元/股-35.56 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南京启盈 合计持有股份 10,800,000 11.11 7,883,000 8.11
创业投资 其中:无限售 10,800,000 11.11 7,883,000 8.11
合伙企业 条件股份
(有限合 有限售条件股
伙) 份 0 0 0 0
3、本次减持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林涓持有股份 31,311,000 32.20 31,311,000 32.20
南京启盈持有股份 10,800,000 11.11 7,883,000 8.11
合计持有股份 42,111,000 43.31 39,194,000 40.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627,750 19.16 15,710,750 16.1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483,250 24.15 23,483,250 24.1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南京启盈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启盈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南京启盈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关于股东减持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南京启盈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