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将深圳
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5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35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47.5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4,280.58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148.18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60,132.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69.4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8,262.9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96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Type-C信号转换器产品扩产项目和高速高清多功能拓展坞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
广东显盈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水口荔枝城工业区”。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差异金额约 1,015.53 万元,该项差异系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2023 年 4 月,公司购买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润众公司)51%股权,
股权收购款合计 5,529.52 万元(其中 4,565.76 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支付)。
受大环境影响和国内外市场变化,东莞润众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盈利能力严重下降,
2024 年实现净利润-846.61 万元,出现亏损,资产价值下降。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
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
刘威、肖杰签署《关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原价 5,529.52 万元
为对价转让公司所持东莞润众的全部股权。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首期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2,800 万元,第二期股
权转让款人民币 2,729.52 万元将于协议生效后 12 个月内以现金支付的方式收取,上述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润众公司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 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565.76 万元及部分自有资金 963.76 万元,合计 5,529.52 万
元购买东莞润众公司 51%股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4,565.76 万
元支付股权收购款。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刘威、肖杰签署《关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5,529.52 万元对价转让公司所持东莞润众公司的全部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 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情况
东莞润众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快充充电器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东莞润众公司 2022年末、2023 年末和 2024 年末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如下: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3,262.44 9,219.43 10,679.03
负债总额 11,206.74 6,317.12 8,471.89
所有者权益 2,055.70 2,902.31 2,207.14
(三) 效益贡献情况
东莞润众公司 2023 年 4-12 月实现净利润 407.82 万元;2024 年实现净利润-846.61 万
元。
(四) 盈利预测实现以及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不涉及盈利预测。承诺方承诺以东莞润众公司 2022 年经
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94.44 万元为基数,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经审计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年复合年增长率大于等于 30%,东莞润
众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92.71 万元。2025 年 1 月 8 日,
公司与刘威、肖杰签署《关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5,529.52 万
元对价转让公司所持东莞润众公司的全部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润众公司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原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方的义务及相关业绩补偿责任等不再履行。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 2021 年 9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本公司2022年8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本公司2023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期限自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收回。
(二) 超募资金的使用
经2021年12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1月5日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5 日起十二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
金 6,96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2023
个月内可使用超募资金 6,9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4,800.00 万元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上述追加
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已使用完毕。
经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4,565.76 万元及部分自有资金 963.76 万元,合计 5,529.52 万
元购买东莞润众公司 51%股权。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 4,565.76 万
元支付股权收购款。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与刘威、肖杰签署《关于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 5,529.52 万元对价转让公司所持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东莞市润众电子有限公司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和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自 2024 年 5 月 21 日起
可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735.23 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利息 736.0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