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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301059          证券简称:金三江          公告编号:2025-026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3、 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4 日(星期四)14:30

          4、 召开地点: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
      室(肇庆高新区创业路 15 号)

          5、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6、 召集人:董事会

          7、 主持人:董事长赵国法先生

          8、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169,491,161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的73.87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5,119,53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71.96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4,371,62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9053%。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401,724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的 1.91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0,1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4,371,62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9053%。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84,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1%;
反对 49,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弃权 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95,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780%;反对 49,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1%;弃权 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9%。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95,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
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57,000
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5,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4%;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弃权 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9%。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95,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
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5,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4%;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弃权 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9%。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95,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
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5,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4%;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17%;弃权 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9%。

    议案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95,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5%;
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5,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34%;反对 38,8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7%;弃权 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9%。

    议案 6.00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276,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
反对 15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2%;弃权 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86,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153%;反对 158,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97%;弃权 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9%。

    议案 7.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94,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
反对 4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7%;弃权 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05,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143%;反对 45,2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1%;弃权 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86%。

    议案 8.00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总额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关联股东赵国法、任振雪、广州飞雪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赛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建强对其关联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 8.01 《关于确认内部董事赵国法、任振雪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同意 4,292,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81%;反对 64,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22%;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9,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462%;反对 64,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3%;弃权 4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5%。

    议案 8.02 《关于确认内部董事王宪伟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78,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7%;
反对 5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9,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62%;反对 5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0%;弃权 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8%。

    议案 8.03 《关于确认内部董事吴卓瑜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78,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7%;
反对 5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5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89,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462%;反对 5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70%;弃权 5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68%。

    议案 8.04 《关于确认独立董事饶品贵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378,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7%;
反对 58,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54,0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