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7 证券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92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 年 12 月 3 日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79.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1.70 元/股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66 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隆新材”)《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以 2025 年 12 月 3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7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 66 人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79.00 万股。关联董事张井东、雷正位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5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含独立董事。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限制性股 划公告日公
股) 票总量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雷正位 中国 董事 10.00 4.76% 0.09%
张井东 中国 职工代表董事、副 5.00 2.38% 0.04%
总经理
邓高忠 中国 副总经理 5.00 2.38% 0.04%
沈永娣 中国 财务总监 5.00 2.38% 0.04%
谢明兰 中国 董事会秘书、副总 5.00 2.38% 0.04%
经理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149.00 70.95% 1.27%
(61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79.00 85.24% 1.53%
预留部分 31.00 14.76% 0.27%
合计 210.00 100.00% 1.80%
注: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保留两位小数。
4、授予价格:11.70 元/股。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
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授予的期间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归属期及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20%
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第三个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第二个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5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9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3.5 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5 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6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3.5 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7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5 亿元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评级,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S、A、B、C四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等级 S A B C
得分(X) X≥88 88>X≥80 80>X≥70 X<70
标准系数 N 100% 80% 5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标准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可归属额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井东、雷正位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2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