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51 证券简称:信濠光电 公告编号:2025-02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 年度实现净利润-3,710.0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066.5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4,356.54万元;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337.96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525.54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187.58万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187.58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9,202,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预计为8,460,144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3,840,57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03,043,456股(最终以实际实施的为准),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及转增股本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核算结果为准。
二、2024 年度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8,460,144.00 24,000,00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353,379,560.23 40,500,191.05 -152,474,788.65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36,584,888.03 152,821,577.22 113,933,210.51
营业收入(元) 1,687,382,321.66 1,734,644,040.64 1,591,249,534.9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171,875,820.80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43,565,416.37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32,460,144.0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0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55,118,052.61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32,460,144.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503,339,675.76
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
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 10.04
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否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且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超过 3 亿元,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留存利润用于日常经营及中长期战略实施,助力公司稳健发展以更好地回报股东。公司将依规重视现金分红,综合考量相关因素,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其它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