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7 证券简称:义翘神州 公告编号:2025-044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4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2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 18 号院 11 号楼
215 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良志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77,938,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07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741,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5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75,196,5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1.82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653,525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9 人,代表股份 1,653,5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594%。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刘知卉、陈安琪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提名谢良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57,3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383%。
根据表决结果,谢良志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提名张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57,3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83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388%。
根据表决结果,张杰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提名冯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57,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8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382%。
根据表决结果,冯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提名尤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57,3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6.7381%。
根据表决结果,尤勇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提名郑瑞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57,33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2,8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381%。
根据表决结果,郑瑞茂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提名邢慧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7,059,8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75,3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893%。
根据表决结果,邢慧娟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48,4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8%;反
对 183,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4%;弃权 6,11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355%;
反对 183,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50%;弃权6,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748,46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8%;反
对 183,4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4%;弃权 6,11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5355%;
反对 183,4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950%;弃权6,1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00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13,6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9%;反
对 909,8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4%;弃权 14,5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938%;反
对909,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57%;弃权14,5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13,6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9%;反
对 909,8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4%;弃权 14,5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938%;反
对909,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57%;弃权1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13,6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39%;反
对 909,8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4%;弃权 14,5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1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0938%;反
对909,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257%;弃权1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
5.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14,67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53%;反
对 908,80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1%;弃权 14,5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0,1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579%;反
对908,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616%;弃权1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
5.0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13,91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43%;反
对 909,5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0%;弃权 14,56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9,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119%;反
对909,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75%;弃权1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05%。
5.0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013,613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