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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43 深市 绿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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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岛风: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绿岛风: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4-01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

以微信、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
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
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及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核 查 报 告 》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还负债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 金 及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现 金 管 理的核查 意见》同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15 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6 月 30 日均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 经 济 参 考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提名郑志球先生、梁金儒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了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所有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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